主要职能:以市生态环境局名义,依法统一行使所辖区域内污染防治、生态保护、核与辐射安全的行政处罚权与行政处罚相关行政检查、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;依法开展污染防治、生态保护、核与辐射安全等方面日常监督检查;承担所辖区域内执法业务指导、组织协调和考核评价等职能;负责全市环境风险管理技术性、辅助性工作,指导环境应急事故调查处理工作。
主要负责人及职务: 李俊松 支队长
办公地址:滁州市凤凰西路79号
办公时间:上午8:00-12:00,下午14:30-17:30
联系电话:0550-306949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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